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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公墓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单位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3 14:09:02      来源:      作者:房地产事业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公墓 项目已由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 以【2019】3号及区机场办【2019】第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新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公墓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公墓项目
2.2项目位置:广阳区九州镇白家务办事处张更生村址西南约2Km。
2.3项目用途:公墓,公墓性质(经营性公墓或公益性公墓)以政府批复为准。无论建设经营性公墓还是公益性公墓,均在公墓内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建筑面积约3000平米),免费存放临空经济区内广阳区全域及白家务办事处全域涉及的征迁村街村民骨灰盒。
2.4项目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105.819亩,具体用地面积、四至范围等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2.5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方式为准。
2.6投资估算:总投资约1.2亿元(暂按经营性考虑),包括征迁、土地、建安等与公墓项目建设相关的全部投资。
2.7合作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若批准建设公益性公墓,则合作期限最长至运营期(自公墓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满5年之日止;若批准建设经营性公墓,则合作期限执行有关法规、政策、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等。
2.8投资合作模式: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公墓项目的征收补偿、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等全部工作。
2.9股权分配: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由中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股权比例,招标人股权比例最低为20%。
2.10资金筹集:公墓项目征收补偿、建设及运营等所需资金,由项目公司自筹,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及时负责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保证公墓项目建设及项目公司运营正常进行,借款利率由中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利率最高限为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招标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较强的投、融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资格审查时须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副本);②投标人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身份证,到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102室报名,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人民币)
注:已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需重复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5 月 6 日下午15时 00分,地点为 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新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开发区科技谷园区蓝桉路26号
联系人:李海波
电  话:0316-2608906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市新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廊坊市金光道40-1号(建设大厦后院)
联系人:宋雪飞        
联系电话:0316-205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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